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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体育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TB体育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5.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355,063,719股,由此计算共计分派现金红利745,285,045.4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41.28%。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书刊和音像电子出版物编辑出版、印刷发行、物资供应等传统出版业务;国内外贸易和供应链业务、现代物流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等产业链延伸业务;新媒体、在线教育、互联网游戏、数字出版、影视剧生产、艺术品经营、文化综合体和投融资等新业态业务,是一家具有多介质、平台化、全产业链特征的大型出版传媒公司。

  主要包括一般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数字出版物、教材、教辅的编辑出版。公司所属出版单位,围绕各自的出版专业定位,策划组织内容,按专业出版流程完成出版工作,并通过相关营销渠道对外销售。

  主要包括教材教辅发行和一般图书、报刊等发行业务、电子产品销售、教育服务、物流配送、文化综合体运营等业务。公司所属相关经营实体通过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团供直销等方式,开展相关产品的销售经营和相关服务的承接运营。

  主要从事教材、教辅、一般图书、报刊、票据、包装品等的印刷。公司所属印刷企业通过承接公司所属出版企业订单以及社会订单的方式开展相关业务。

  主要从事纸张、油墨、印刷设备等出版物资及文化产业相关产品的采购贸易。公司所属经营企业通过市场化机制,以公平交易为前提,为公司所属企业提供出版生产所需物资采购服务,也同时为社会第三方提供相关物资贸易服务。

  5.新媒体新业态:由游戏、互联网、影视、艺术品、新媒体等业务构成。游戏业务致力于自主研发及运营移动网络游戏,代理运营第三方研发的游戏,主要收入来自于海外市场;影视业主营业务为影视剧的投资、制作与发行,以及影视产业相关产品的开发;艺术品业务涵盖艺术品经营、文创产品的开发及制作、艺术培训以及文化会展活动的策划承展;新媒体业务包括数字出版、在线教育、电子书以及相关新媒体业务的拓展等。

  公司所处的出版传媒行业总体上属于传统行业。盈利能力受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税收政策以及纸张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影响较大。随着互联网出版的不断发展、国家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国内文化消费需求的升级,传统出版转型升级加速推进,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发展成为行业主流趋势,行业整体呈现挑战与机遇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发展态势。

  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江西文化综合实力全面提升,文化产业成为重要支柱性产业,成为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文化强省。相关规划和实施意见将有利于出版传媒产业公司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6亿元,同比增长4.64%;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2亿元,同比增长2.52%。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27.70亿元,经营质量进一步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1.33元,同比增长6.40%,扣非后每股收益1.19元,同比增长4.3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42%。销售净利率17.70%,同比增长2.32个百分点,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43.70亿元,同比增长6.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1.59亿元,同比增长8.04%。

  注:2020年5月和2020年12月分别投资设立一级子公司江西红星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西中文传媒数字出版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252,673,577.02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并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施以下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5.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355,063,719股,以此计算共计分派现金红利745,285,045.45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41.28%。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后,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择机发行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有关方案如下:

  (三)发行期限: 不超过(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四)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性或者分期发行。

  (五)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补充营运资金、投资项目的资本开支及其他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八)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九)承销方式:聘请具备主承销商资质的金融机构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组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为了高效、合法地保证公司中期票据的顺利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并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监管政策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或修订、调整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的文件。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1.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东亮、吴信根、张其洪、谢善名、夏玉峰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公司五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在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见下表: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比较稳定,单个关联交易金额不大,关联方都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且一直以来双方都信守合同和承诺,没有出现过违约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从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该等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文传媒”)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主要变化包括: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拟转让其合营公司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智云”)6%股权。本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新华智云股权转让项目并受让其6%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公告信息,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网”)于2021年3月5日拟通过挂牌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新华智云6%股权,申请摘牌底价为人民币15,000万元。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文传媒”)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新华智云股权转让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等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所属行业:属互联网信息服务业,新华网及子公司主要从事网络广告、信息服务、移动互联网、网络技术服务和数字内容等。

  注:新华网 2019 年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及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租赁,增值电信业务(凭许可证经营),计算机的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数据存储的技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会展服务,展览展示设计。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新华网持股比例 51%、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杭州数问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15%。

  注:新华智云 2019 年财务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 1 月至 7 月财务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评估结论:新华智云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7 月 31 日总资产账面值为 67,131.13 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 2,115.53 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 65,015.60 万元,新华智云附特殊交易条款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39,774.76 万元,评估增值 174,759.16 万元,增值率 268.80%。

  新华智云6%股权的挂牌底价为15,000万元。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根据产权交易所公示,新华智云经评估净资产总额为 239,774.76 万元,股权转让方新华网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新华智云6%股权,挂牌底价为15,000万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在签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至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内。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产权交易所公示,新华智云6%股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为2021年3月5日,披露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日。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公司将于规定时间内向产权交易所提交新华智云6%股权转让项目的申请材料,并在取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书面资格确认意见后,与交易对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本次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新华网合营企业新华智云股权转让项目,主要基于看好标的公司现有平台与发展前景,有较大的投资价值,符合公司战略投资方向,与公司数字化转型和业态升级高度契合。本次投资交易事项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当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对本次交易的申请摘牌价格、后续进展等信息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文传媒”)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江西省上饶市南环路2号”变更为“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大道32号双创科技城10号楼”(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办理变更注册地址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本次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1.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文传媒”)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董事会之后在中文传媒大厦6楼607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5.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卫东因其他事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经参加表决的监事一致推举,现场会议由监事王慧明主持。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审阅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控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文传媒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对照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文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抄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公司董事长赵东亮及副董事长吴信根因其他事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经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推举,现场会议由董事张其洪主持。

  出/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熊继佑(集团公司纪委);刘浩(副总经理)、庄文瑀(副总经理)、陈佳羚(纪委)、周照云(党委委员)、毛剑波(董事会秘书)、熊秋辉(总会计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文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5.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355,063,719股,由此计算共计分派现金红利745,285,045.4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41.28%。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1-011)《中文传媒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刊登的《中文传媒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1-012)《中文传媒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1-013)《中文传媒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1-014)《中文传媒拟发行注册中期票据的公告》。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1-015)《中文传媒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15. 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并获取其6%股权,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等事宜。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1-016)《中文传媒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会议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江西省上饶市南环路2号”变更为“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大道32号双创科技城10号楼”(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同意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授权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办理变更注册地址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1-017)《中文传媒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议案17、议案18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文传媒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对照表》。

  议案19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文传媒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部分制度的对照表》及修订完善后的制度全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为此,公司将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9:30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21-018)《中文传媒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文传媒”)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67号)核准,中文传媒于2013年3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466,93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7,915,807.6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7,874,193.8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3年3月14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2A1027-2号《验资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46,272,608.83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5,892,963.46元,截至2020年7月24日,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各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募集资金明细如下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对《中文传媒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根据《中文传媒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晨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20日、2013年6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江西南昌北京西路支行、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南昌东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阳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置换资金共计人民币298,495,122.53元。

  上述预先投入的金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XYZH/2012A1027-3号《关于中文传媒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编号为“临2013-031号、临2013-032号、临2013-033号”的相关公告。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新华文化城项目”、“印刷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结项,将“现代出版物流港项目”、“九江环保书刊印刷项目”进行终止,并将上述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5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有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有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须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有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

  3、凡2021年4月22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1年4月29日会议召开前的工作时间,到公司证券法律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电话、传真或邮件等方式登记。请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登记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现场会议开始后不予受理),并届时准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文传媒”)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主要变化包括: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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